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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暴反击能否构成正当防卫,十问家庭暴力

发布时间:2025-01-07家庭暴力评论
在个人层面,每个人都应增进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学习如何识别和应对家庭暴力。个人应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受害者,并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寻求帮助。

  央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记者汪宁)近日,社会广泛关注的“女子2年遭受家暴16次”案件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贺某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据报道,宣判后,被告人贺某阳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受害者谢女士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约37万元,谢女士对民事判决部分也提出上诉。

  为何家暴难以制止且容易形成“惯性”?家暴进行反击可以视为正当防卫吗?遭遇家暴后应该如何正确维权?又该如何预防和处理家暴?就此,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律师。

  一问:为何被告不能判处死刑?

  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被告人贺某阳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且应数罪并罚。未判死刑的原因是法院判定贺某没有杀人故意,而是故意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必须同时符合“以特别残忍手段”和“造成严重残疾”两个条件。贺某阳殴打被害人致重伤的行为,不满足这两个严苛条件。而虐待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七年有期徒刑,没有规定死刑。被告人即使数罪并罚仍不能判处死刑。

  二问:家暴为何频频发生?

  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沈腾指出,根据2021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有8.6%的女性曾经历过家庭暴力。

  他进一步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虐待罪则涉及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严重伤害。此外,家庭暴力的成因往往复杂,与家庭环境和个人心理状态等多个因素有关。施暴者可能受到社会和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缺乏平等相待的意识和法治观念,甚至可能存在“家事不受法律约束”的错误认知。同时,家庭环境的不良,例如沟通不畅、关系紧张等,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诱因。

  三问:家暴者和受害者有何群体特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朱贺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因此,家暴者和被家暴者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对亲密伴侣施暴型、对儿童施暴型、对老年人施暴型。不同类型的家暴者和被家暴者具有不同特征。对亲密伴侣而言,通常为夫妻关系,施暴一般表现为包括躯体攻击行为,如踢打、击打;精神虐待,如胁迫、蔑视和羞辱;强迫的性行为和其他形式的性胁迫;各种管制行为,如隔离、监视。对亲密伴侣施暴的家暴者往往具有性格缺陷或精神疾病,比如,缺少自尊、不成熟、嫉妒心强、占有欲强、过度依赖和精神分裂症等。

  四问:家暴行为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付建解释说,家庭暴力(家暴)一般涵盖身体上的殴打、踢踹、捆绑、残害,以及精神上的辱骂、恐吓和长期冷战等行为,这些行为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损害。

  他进一步指出,在中国,并没有专门的“家暴罪”,家暴是用于描述家庭内部暴力行为的一个概念性术语。如果施暴者的行为违反了《刑法》,那么就需要依据《刑法》中的相关罪名来定罪和量刑。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家暴可能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施暴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家暴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将涉及行政责任,公安机关有权对施暴者实施行政拘留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付建还提到,一旦夫妻双方离婚,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这包括因家暴导致的身体伤害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可能会给予受害方更多的财产分配,以此来补偿他们所遭受的损失。

  五问:为何家暴难以制止且容易形成“惯性”?

  朱贺说,亲密伴侣间的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私密场所,不易被外界察觉,也缺少目击者。受害者往往出于感情、舆论等因素的考虑选择隐忍,有些受害者受“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的影响,不敢或不愿向外界求助,导致家暴无法被及时发现、及早干预,纵容施暴者,以致重复被害。

  六问:对家暴进行反击可以视为正当防卫吗?

  朱贺律师认为,家庭暴力中的反击行为是否可以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家庭暴力可分为“即时性”和“持续性虐待”两种。在即时性家庭暴力情况下,如果与一般人身侵害相同,可能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但是否成立需结合案件细节和正当防卫的标准来确定。对于持续性虐待的家庭暴力,如果受害者的反击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求和紧迫性,通常不构成正当防卫。即便如此,如果受害者反击是因为施暴者有明显的过错,即使不构成正当防卫,也可以对反击者从宽处理。

  七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是什么?

  早在2008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就确立了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特定情况下举证责任转移的原则。原告只需证明受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认是被告所为,举证责任即转移至被告。若被告否认但无反证,可推定其为加害人,确认家庭暴力的存在。

  2024年12月9日,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的基本证据条件:加害人无异议的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时,需受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加辅证。同时,列出了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悔过书或保证书、伤情鉴定、诊疗记录、相关部门记录等8类证据。

  朱贺律师强调,针对家庭暴力案件证据不足的问题,应加强反家暴宣传,指导受害者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

  八问:遭遇家暴后该如何维权?

  付建提醒,受害者应及时报警,警方出警并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包括拍摄照片、录制视频、询问当事人及证人等,制作完整的证据材料,并告知受害者如何保存这些证据。医疗机构在接诊家暴受害者时,要按照规定详细记录伤情诊断证明,包括受伤时间、部位、程度等信息,方便后续作为证据使用。此外,可以设立家暴法律援助热线或在线平台,为受害者提供专业的证据收集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

  九问:如何预防和处理家暴?

  朱贺律师强调,在个人层面,每个人都应增进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学习如何识别和应对家庭暴力。个人应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受害者,并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寻求帮助。同时,应培养情绪管理能力,通过积极沟通和平解决家庭冲突,避免使用暴力。

  社会层面上,社区和相关机构应提高对家庭暴力干预的紧迫性认识,合作构建安全的社会环境,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对于有病理性暴力行为或反复遭受家暴的个体,应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治疗,改善其心理和行为模式。

  在制度层面,朱贺建议首先通过立法明确反对家庭暴力的立场,为干预和打击家庭暴力提供法律支持。其次,行政部门应制定专项政策和干预制度,确保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有效惩处。再次,建立适合各类受害者的上报机制,确保受害者相信相关部门会积极保护他们并采取行动。此外,相关机构应持续收集数据,为制定合理的干预机制提供依据。

  十问:如何对家暴行为及时进行法律干预?

  朱贺指出,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并已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以预防家暴和保护受害者权益,例如《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近,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在防治家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朱贺强调,反家暴的关键在于有效预防、及时干预和妥善保护,需要各部门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执法部门应严格执法,确保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并通过案例教育公众,提高反家暴的法治意识,营造零容忍家暴的社会氛围。

  沈腾认为,解决家暴问题需要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执法机关需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界定家庭矛盾与故意伤害,严厉打击家暴。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和道德意识。社会组织也应参与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家庭成员应加强沟通和相互尊重,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从根本上预防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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